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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phénomène art
ou l’effet de vie ?
艺术
抑或
生命感?
网站介绍
《艺术,抑或生命感?》是一个协作性质的网站,其灵感来源于我们近期的发现:普遍衡量,以及这一衡量在代代相传的诗歌艺术中获得的结论。我们在本网站发起征稿,希望就以下三个问题吸引所有感兴趣的研究者,以撰稿或讨论的方式参与我们的网站:
1.艺术是人文现象的一个特殊方面吗?这个问题的意思是,需要在人文科学中建立一个专门的学科,以艺术现象之特殊性为基础,才能对艺术进行研究吗?
2.艺术作为一种现象,是否能像文学那样自我定义,且该定义能够包含所有的艺术形式?这个问题的意思是,一件人工完成的作品,通过形式与材料的巧妙结合,如何能在接受者的思维中激发出一种生命感?
3.
4. 生命感之概念能否成为一件艺术作品真正价值的定义,即该作品美好所在的定义?
这三个问题似乎主宰和包含了所有与艺术有关的思考。
我们首先提出一个前提问题,即通过何种方法才能研究艺术。仅仅依靠推理或实验的办法,在人文社科研究中并不十分奏效。因此,我们提出使用衡量的方法。这一方法,力图在人文科学中某一无法与其他领域合并的学科内,在其最有能力的研究者之间,形成一种共识,从而为这一学科建立起最坚实的基础。我们将通过比较的方法,通过论述或实践提出假设,如果这些假设能够在不同的文明与历史时期中得到确认,则说明我们提出的概念,具有客观和普遍的科学价值。从此,我们便可将这一价值纳入到“人性”的概念中,而“人性”本身就包含着稳定性与变动性,并与其他文化相互交流,构成互动。
在艺术领域,杰出的艺术家都为后代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优秀的文学家也以生命感为核心,进行探讨与创作。我们因此可以提出假设,把生命感作为一种科学研究的合理方法,并尝试在这一共识下,汇聚其他领域的艺术家。
这样,我们也许就可以对人文科学中知识人这个概念的多样统一性进行一番探讨,并对现有结论进行质疑。地球上的人类群体,曾经经历、或正经历着不同的文明,以及这些文明的自身演变与相互影响。除了人类学和社会学,心理学、心理分析、语言学、符号学、神话学及神学都有助于我们了解自身,而人类境况中的所有方面都会体现在艺术作品之中。
我们认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是不能通过一个简单的定义归结为“人性”的。只有通过一种自然的态度,从一种基于生物-心理-神经学之上的角度出发,才能定义人类这一物种及其适应性,从而研究人类所创造出的丰富文化。
生命感之概念兼容并包,它认为那些成功的艺术作品,是那些能够在受众内心创造出生命感应的作品。成功的生命感,是能够产生强烈生命效应的激情,是一种能够抓住思维不同侧面、并将它们统一起来的能力。这是一套内在回应系统,是灵魂在受到某件人为作品的刺激后产生的躁动,这一人工制品具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仿佛生命本身的震撼一般,在某个时刻全面触动大脑思维,从而产生深刻的体会。
生命感理论的目标在于定义何为价值,即一件艺术作品的美好所在。我们无需再在和谐、平衡、黄金定律、模仿说、梦幻或其他介质中寻找……生命感会经由创造者的思维,到达接受者的思维,集大成而绽放。
因此,生命感是一种衡量。在文学中,生命感体现为一系列推论衡量,这些衡量附属于生命感,并且解释了文学的内在运行机制。生命感需要借助于现实的、可爱的、有塑造潜力的、并能鼓励创造者兴趣的材料来实现;而接受者则通过无差别的形式游戏来体会,正是通过这些形式,超越的内容得以实现。我们从此进入到更深层次的艺术功能之中,并因此发现多样价值性的衡量-推论:这是一整套文学技巧,包括发音、造型与生动性方面的因素,它们接近于类比或隐喻,可将讲述的事物散布到思维的方方面面。而开放性则是一种相反的技巧:它激发接受者的思维,使接受者通过自身生命体验与文化经验,对作品进行自我挖掘。最终,一致性是不可或缺的因素,用来协调所有的衡量-推论,以及它们与风格及主题之间的关系。
就文学功能本身而言,并不存在所谓的衡量-推论,因为生命感就其自身而言,已是艺术的真实功能。然而,正如任何艺术形式都与人类心灵紧密相连,伟大的创作者都力图在艺术中增加某种功能,如赞颂上帝或祖国。因此,我们决定在艺术功能一栏中的衡量列表中,增加这一项。
正如每个文明都拥有自身特有的阅读标准,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描述现实的词汇未必能够轻易的翻译。多语言词汇表一栏十分重要,它将在尽可能多的语言种类中,通过艺术词汇对查表,挖掘词语间的呼应性。每个文明在说到“音乐”、“舞蹈”、“绘画”时,使用的未必是同样的表达方式。但我们的假设在于,假如艺术是人文现象的一个特殊方面,则艺术连续体的不同划分方式未必不能共存。正是这里存在着一项充满激情的工作,即实现物与词的联系。
生命感理论不是一门单独的美学,而是众美学中的一种。每种美学都具备艺术特殊性与美之多样性的辩证关系。这个栏目主要用来展示这一辩证关系,在诗歌艺术中,这种辩证关系经常是隐藏的。
Il 艺术种类的划分并不体现所谓的人类学性质。这些种类划分只是形式或主题上的创造而已,具有一定的历史稳定性。相反,类型作为事实却是普遍存在的,因为任何艺术作品都需要在各种可能性中,进行合适的选择。因此,在生命感中增加种类这一栏是有必要的。
许多艺术家并不希望将他们的创作行为理论化,因为这样做,好比是通过“行为”的清醒化,削弱了灵感。但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如歌德、罗丹、康定斯基、Yen Yü、Ibn Qotaïba、世阿弥,等等,也曾试图理解不同的艺术形式及自己的创作行为。因此,我们也设立了创造者视角这一空间。
曾经出版了一本书,名为《理性与快乐》。在书中,他通过将快乐与理性相结合而定义艺术,这一定义多少接近我们提出的生命感。作者借助于对人类大脑及其运作的丰富知识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但是,由于作者对艺术缺乏全面了解,只对绘画艺术中的一部分作品有所认知,并且从个人感觉出发,因此他的论述并不深入。为此,我们有必要创立一个专门栏目,叫做神经科学的贡献。
此外,本网站也为研究者提供发表美学感受短文的空间,在生命感的问题上,讲述自身的体会,以及与艺术有关的出版物介绍。
所有出版文章,无论是讨论稿还是资料,都将经由本网站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审阅。所有文章均以原文发表,并配有英文或法文摘要。关于生命感这一年轻学科,我们也将提供一份书目,所有引自本网站的文字,请注明出处与完备的参考信息。
最后,请允许我就深入的科学研究,再讲几句话。生命感理论的独特性,无疑在于它将个人审美的主观现象纳入到研究之中,这与许多所谓的“客观”事实研究恰好相反。我们认为,将美学情趣的主观个人范畴从艺术现象中驱逐,这本身就是“不科学的”。相反,当今的批判舆论认为,一位伟大的研究者,如弗洛伊德或列维-施特劳斯,可以以个人思考替代整个人文科学。但是在我们看来,一切正相反,以衡量作为研究方法,我们认为美学需要所有人的合作。这就是本协作网站建立的最根本原因。
M.-M. Münch 论坛委员会
巴黎,2009年6月9日
traduction en chinois par He 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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